中超控股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索赔即将启动

  发布时间:2025-07-05 20:29:17   作者:玩站小弟   我要评论
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:http://wq.finance.sina.com.cn/ 关注@新浪证券、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、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、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、新浪财经首页都 。
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:http://wq.finance.sina.com.cn/ 关注@新浪证券、中超资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、控股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、收到事先书投索赔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、行政新浪财经首页都能找到我们!处罚

2022年4月5日晚间,告知发布关于收到《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》的启动公告。公告显示: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飞先生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《立案告知书》,中超资2022 年 4 月 1 日,控股公司收到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收到事先书投索赔《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》(苏证监罚字【2022】3 号)。

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,行政中超控股涉及的处罚违规行为主要包括:一、中超控股未依法披露控制权转让进展情况;二、告知中超控股未依法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情况;三、启动中超控股 2018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。中超资

中超控股近年来风波不断,爆出了前后两任实控人的股权纠纷、因为违规担保而陷入诉讼、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等负面消息,接二连三的负面新闻也让公司股价一直表现不佳。此次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下达,意味着证监会的调查基本结束,如果中超控股没有提起行政复议,预计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很快就会下达。

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,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内容,暂定:于2018年8月11日至2021年11月22日期间买入中超控股,且在2021年11月2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中超控股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。

(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。张云律师,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法学硕士,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,从事证券诉讼多年,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)

  • Tag:

相关文章

最新评论